十一 理由
十一 理由
~逮捕绫里真宵的理由~
当时是下午5点多,咖啡厅里除了绫美和真宵以外没有其他的客人的说。
她们两个的谈话演变成争吵,最后真宵准备离开……
那个时侯,绫美毒发倒地了。
由于真宵的反常行为,警方初步认定了她是凶手的说。
而且,之后发现的证据也显示她就是凶手的说。
询问第一句:当时是下午5点多,咖啡厅里除了绫美和真宵以外没有其他的客人的说。
千寻:“那个时候,证人你在店里干什么?”
系锯:“我……我……没……”
戈多马上插话:“异议!反对律师做出带诱导性的提问!证人那个时候在哪里干什么与本案无关。”
裁判长:“反对有效。要想得到相关的证词,你先要证明其与案件的关联。”
询问第二句:她们两个的谈话演变成争吵,最后真宵准备离开……
千寻:“她们的谈话内容是什么?”
系锯:“我怎么知道的说。嗯……好像是……”
戈多笑着打断了系锯的话:“律师小姐,这个问题不是问你自己比较合适吗?”
千寻:“啊?”
戈多:“当时和被害人一起的……不正是你吗!”戈多把咖啡杯指向千寻。
(法庭喧嚣状:这个律师是怎么回事啊……连自己是被告都忘了吗……)
询问第三句:那个时侯,绫美毒发倒地了。
千寻:“那个时候?”
系锯:“就是被告结了帐准备离开的时候。”
千寻:“那当时负责结账的是?”
系锯:“根据记录,是你给的钱的说。”
“我吗……”千寻开始觉得给一个不是自己的自己辩护相当别扭了,“我不是这个意思!我是问当时负责收钱的人。”
系锯:“哦!是真子的说!”
“须须木真子,吐丽美庵现任店长。”戈多把咖啡杯举起来,闻了一下。
千寻:“那为什么不请她出庭作证——”
戈多:“因为没那个必要。一位小姐从椅子上倒下去,无论目击者是谁都会做出同样的证词。”
询问第四句:由于真宵的反常行为,警方初步认定了她是凶手的说。
千寻:“被告的反常行为是指什么?”
系锯:“当时被害人一倒下,被告——”
“也就是你。”戈多插了一句。
“被告马上让真子打电话叫救护车的说。”系锯把话说完。
千寻:“这行为有什么反常吗?”
“律师小姐,如果我现在突然倒下,你会给我叫救护车吗?”戈多笑道,“一个正常人倒下,周围的人会想到他要死了吗!”
“如果你倒下的话,我想我会叫救护车的。”千寻也笑着说。
“嗯?”戈多的笑意马上消失了。
“据我所知,戈多检察官的身体状况可不太好啊。如果倒下的人是有病在身的话,周围的人不会觉得他出事了吗!如果说真宵知道绫美有什么病的话……”
“真是精彩的想象啊。”戈多又笑了起来,“可是律师小姐,你是不是偶尔也翻翻法庭记录呢。”
“呃?”
“根据绫美的化验报告,她除了中毒以外是没有其他疾病的。”
“可是,说不定真宵得到了错误的信息——”
“说不定?”戈多打断她的话,“律师小姐,看来你还没弄清法庭的游戏规则啊。你前辈没教你吗?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才有话语权!”
“我前辈不就是你吗……”千寻心想。
询问第五句:而且,之后发现的证据也显示她就是凶手的说。
千寻:“所谓证据,具体是什么?”
系锯:“是当时绫美使用的咖啡杯的说。上面附有真宵的指纹……当然,也验出了阿托奎宁。”
“啊,这就是所谓的,决定性的证据吧。”裁判长一脸的信服。
[绫美的杯子加入法庭记录]
系锯:“另外,在真宵的手上也验出了少量阿托奎宁的说。”
[阿托奎宁加入法庭记录]
“啊,这么看来证据已经相当充分了。”裁判长赞道。
“哦,谢谢的说!”系锯像是难得被表扬一回,“所以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绫美把真宵惹火了以后,后者就这样下了毒,随后绫美就中毒倒下了。”
“好,请把结论追加到证词里!”裁判长说。
“哼。”戈多摇了摇头。
追加证词:绫美把真宵惹火了以后,后者就这样下了毒,随后绫美喝了,就中毒倒下了。
“随后就倒下了?”千寻暗想,“异议!证人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!”
~逮捕绫里真宵的理由~
当时是下午5点多,咖啡厅里除了绫美和真宵以外没有其他的客人的说。
她们两个的谈话演变成争吵,最后真宵准备离开……
那个时侯,绫美毒发倒地了。
由于真宵的反常行为,警方初步认定了她是凶手的说。
而且,之后发现的证据也显示她就是凶手的说。
询问第一句:当时是下午5点多,咖啡厅里除了绫美和真宵以外没有其他的客人的说。
千寻:“那个时候,证人你在店里干什么?”
系锯:“我……我……没……”
戈多马上插话:“异议!反对律师做出带诱导性的提问!证人那个时候在哪里干什么与本案无关。”
裁判长:“反对有效。要想得到相关的证词,你先要证明其与案件的关联。”
询问第二句:她们两个的谈话演变成争吵,最后真宵准备离开……
千寻:“她们的谈话内容是什么?”
系锯:“我怎么知道的说。嗯……好像是……”
戈多笑着打断了系锯的话:“律师小姐,这个问题不是问你自己比较合适吗?”
千寻:“啊?”
戈多:“当时和被害人一起的……不正是你吗!”戈多把咖啡杯指向千寻。
(法庭喧嚣状:这个律师是怎么回事啊……连自己是被告都忘了吗……)
询问第三句:那个时侯,绫美毒发倒地了。
千寻:“那个时候?”
系锯:“就是被告结了帐准备离开的时候。”
千寻:“那当时负责结账的是?”
系锯:“根据记录,是你给的钱的说。”
“我吗……”千寻开始觉得给一个不是自己的自己辩护相当别扭了,“我不是这个意思!我是问当时负责收钱的人。”
系锯:“哦!是真子的说!”
“须须木真子,吐丽美庵现任店长。”戈多把咖啡杯举起来,闻了一下。
千寻:“那为什么不请她出庭作证——”
戈多:“因为没那个必要。一位小姐从椅子上倒下去,无论目击者是谁都会做出同样的证词。”
询问第四句:由于真宵的反常行为,警方初步认定了她是凶手的说。
千寻:“被告的反常行为是指什么?”
系锯:“当时被害人一倒下,被告——”
“也就是你。”戈多插了一句。
“被告马上让真子打电话叫救护车的说。”系锯把话说完。
千寻:“这行为有什么反常吗?”
“律师小姐,如果我现在突然倒下,你会给我叫救护车吗?”戈多笑道,“一个正常人倒下,周围的人会想到他要死了吗!”
“如果你倒下的话,我想我会叫救护车的。”千寻也笑着说。
“嗯?”戈多的笑意马上消失了。
“据我所知,戈多检察官的身体状况可不太好啊。如果倒下的人是有病在身的话,周围的人不会觉得他出事了吗!如果说真宵知道绫美有什么病的话……”
“真是精彩的想象啊。”戈多又笑了起来,“可是律师小姐,你是不是偶尔也翻翻法庭记录呢。”
“呃?”
“根据绫美的化验报告,她除了中毒以外是没有其他疾病的。”
“可是,说不定真宵得到了错误的信息——”
“说不定?”戈多打断她的话,“律师小姐,看来你还没弄清法庭的游戏规则啊。你前辈没教你吗?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才有话语权!”
“我前辈不就是你吗……”千寻心想。
询问第五句:而且,之后发现的证据也显示她就是凶手的说。
千寻:“所谓证据,具体是什么?”
系锯:“是当时绫美使用的咖啡杯的说。上面附有真宵的指纹……当然,也验出了阿托奎宁。”
“啊,这就是所谓的,决定性的证据吧。”裁判长一脸的信服。
[绫美的杯子加入法庭记录]
系锯:“另外,在真宵的手上也验出了少量阿托奎宁的说。”
[阿托奎宁加入法庭记录]
“啊,这么看来证据已经相当充分了。”裁判长赞道。
“哦,谢谢的说!”系锯像是难得被表扬一回,“所以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绫美把真宵惹火了以后,后者就这样下了毒,随后绫美就中毒倒下了。”
“好,请把结论追加到证词里!”裁判长说。
“哼。”戈多摇了摇头。
追加证词:绫美把真宵惹火了以后,后者就这样下了毒,随后绫美喝了,就中毒倒下了。
“随后就倒下了?”千寻暗想,“异议!证人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!”